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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et Boulevard

世界真小 只听见你在说话 你捧着灿烂走入宁静 我剪开墨黑挽住光明
the island
June 28

薛定谔的猫

-它死了?
-即使活着,也被我们杀死了。

 

昨天晚上我得知,这只猫从来都不存在。
今天我醒来,发现上海的天气还是那么烂,21路公交车还是那么堵,胃病犯起来还是那么痛,做个晚饭还是那么累——于是我释然了,世界一点都没有变,生活还在从容前行。


May 15

世界如此美好


躺在床上不知今夕何夕。突然想吃小笼包子和大闸蟹。又想吃叉烧炒饭和云片糕。想捧着大半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想拨开了叶子一排一排的啃玉米。想小巷那里1块5的蛋饼加甜酱,找钱的大哥总是抓一把皱巴巴的零票塞在我手里。又想黑暗料理界的烤鸡腿,还有鸡柳,鸡尖,鸡翅,老板一边做一边和我们聊天,冬天的时候特意离那个锅子近一点,觉得好暖和。


老师:知道Democratie sans le parlement么?
我:不知道。
老师:知道蒙德斯鸠怎么评价democratie的么?
我: 不知道。
老师:知道康德的《La Paix pertuelle》么?
我:好像读到过。忘记了。
Luca后来问我:那你为什么还要来考试呢?
这话真伤感情…


回家的路上买了半只烤鸡。
晚上对着电脑,一边复习,一边恶狠狠地吃烤鸡。茹毛饮血,拆骨啖肉。


我站在炉灶边上,小火煎着我的牛排。仔细地看手表,数时间。
每隔2分钟,我从牛排上切一小块。从鲜血淋淋的三分熟一直吃到好像塑料袋那样的12分熟。


看着锅里那团不知名的黑焦状物体,心中哀叹——
这辈子,靠留住男人的胃留住男人的心这条路我是走不通了。


躺在床上不知今夕何夕。想明天的考试丫的我不去了。

 

世界如此美好我却如此暴躁真不好啊真不好。

 

 

 

 

 

番外 蛋炒饭
用实际行动证明无论多么白烂的小白文也是可以有番外的。

炒蛋:敲一个蛋在碗里,打碎了,倒在锅里,加油加盐起小火。完了盛在碗里,最简单的炒蛋。
其实也可以这么做:敲一个蛋在锅里,不加油,直接搁盐,小火。完了盛在装饭的碗里。省洗一个碗,不放油的锅也好洗。
稍微进步一下,就是蛋炒饭。

Flora都会作泰国菜了,某发小初中的时候就亲自下厨给我做了一顿好的,巴黎的狗狗拿刀背敲牛排的样子很地道,里尔的Cedric也是做菜好手。轮到我——谁说出门在外就一定会学到一手好厨艺的?!
我捧着一碗蛋炒饭,一口气在丹田转了两圈然后从鼻孔里慢慢哼出来:我只会做这个,要吃就吃,不吃拉倒。
要不怎么说,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小菜下厨房呢。

May 06

江湖不远 下

我不是一个罗嗦的人,我罗嗦起来不是人。

  • 不过江湖实在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而且非常有中国特色。唐朝的时候就有了传奇小说,里面的人能腾云驾雾,撒豆成兵,取敌军首级也好像探囊取物。这大概是武侠小说的前身。明清的时候有了公案小说,挂着包拯海瑞审案的狗头,说得其实是江湖儿女的事迹。白玉堂和展昭的那一段故事就是寄托在《三侠五义》里面的。真正的武侠却是从金庸,温瑞安,古龙开始的。可是等他们封笔以后,后世也没有佳作问世的样子。江湖突然又沉寂了。
  • 我6岁的时候头一回听单田芳先生的评书,讲的是红拂夜奔的故事。我对江湖的憧憬就是从那个朦胧月色里开始的。初中的时候开始看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武林外史,萧十一郎,陆小凤,楚留香。高中的时候看金庸。温大的书没有看过几本,只有温柔一刀。
  • 我觉得,古龙的武侠是真正的江湖——一个理想国,乌托邦。他的文字里面找不到任何与现实接轨的地方,看不出朝代,看不出地方。只是一群人,上演人心猜忌,或者情意相投。因为没有任何历史背景,人心反而纯粹,每个人摆脱了历史家国的束缚,可以一心一意为自己谋画打算,在自己的心事里沉浮挣扎。古龙的武侠,斗得不是兵刃功夫,而是人心的较量。
  • 金庸先生的武侠自然有很多人推崇。我就不凑热闹了。他的英雄称得起侠之大者,总是为国为民。我却觉得有些大侠未免太笨了一点。不是大智若愚的笨,是笨得像头猪的笨。温大的人物就是二元论的体现,善恶对立,侠者得道多助,恶者失道寡助。我觉得温大笔下的恶人很帅。
  • 不晓得外国人能不能看懂中国的武侠小说?但不失为理解中国文化的好方法,看武侠真的能显微见著,管中窥豹哦。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似乎有点武侠小说的意思。尤其是达达尼昂三部曲最后/最厚的一本,有宫廷阴谋,有兄弟情仇,有惺惺相惜,也有大打出手,觉得非常江湖。

现代社会里还有没有可能有江湖存在呢?我觉得因该是没有可能的。江湖的率性而为本来就是和历律法规相抵触。所以西方社会不会有江湖的概念,因为他们早早就建立起了etat de droit(法制社会)的国家秩序,现在的中国也不会有江湖,除非是黑社会…汗。如果抛弃狭义概念的江湖,我想,江湖还是存在的。古龙先生说过,有人心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心不远,江湖不远。

最后,

我的一个朋友,很年轻就过世了。我们一起长大,后来一起喜欢上武侠,一起喜欢上古龙。她是一个性格很豪爽的女孩子,放在古代一定可以做一个叱垞江湖的女侠。她很喜欢古龙,喜欢到为他写了一篇洋洋洒洒的诔文,然后焚香祭拜。她总是拉着我,要和我一起在月下喝酒…她活得很快乐,从来为自己活。武侠对她,是现实生活的衍生和扩展。这一点,我做不来,所以欣赏她,嫉妒她。

可以的话,想把这篇文字献给她,献给我们一起看武侠,憧憬江湖的“青葱”岁月。她现在在天堂和古龙先生论剑,一定很快乐。

END

 

Bibliographie:
金庸,古龙,温大武侠若干。
七侠五义,三侠五义,又或者十三侠五义,看出版社,情节大致相同。反正我看到白玉堂身殒冲霄楼那段就不看了~~~
单先生评书《初唐传》《白眉大侠》
影视剧若干:东邪西毒,鹿鼎记,等等。

May 05

江湖不远 中

Part 3  大侠和大魔头

江湖特产,大侠和大魔头。没有英雄匡扶正义,只怕江湖上就要被大魔头弄得腥风血雨。可是没有了这些大魔头,大侠岂非寂寞得很,江湖岂非寂寞的很。

通常大侠的出场很衰,比如啥也不知道的愣头小子(郭靖),比如看破红尘不问世事的落魄浪子(李寻欢),比如遭人陷害,东躲西藏的土匪头子(戚少商)。总之,大侠的起点通常都很低。作者在日后的几十万字中将慢慢拔高大侠的形象,讲述他得到贵人相助,连成绝世武功,和红颜携手与共,以及最终,打倒终极Boss。作者用这些事例告诉我们宝贵的人生哲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节约用电,爱护绿化……道理是好的,就是有点审美疲劳。

与落难的英雄相反,坏人的出场总是很拉风,很嚣张。轻摇纸扇,衣袂飘飘,一副谪仙模样。偏偏肚子里全是坏水,眼珠一转就是一个害人的主意。撒起谎来眼神很真挚,表情很纯良。难怪大侠也要着了道。琴棋书画,奇门八卦,上知天文,下至地理。这是一群江湖上的精英分子。精英分子通常很有理想,有抱负——比如说称霸武林。这是一个很伟大的目标,我觉得是很值得鼓励的。年轻人就应该锐意进取,只争朝夕~但是作者不这么认为。所以就会有一些大侠跳出来阻止大魔头的计划。

大侠说:我要去阻止XXX毁灭武林。
一个魔头毁灭武林,他图什么呀~武林没了,他还怎么玩~~~~大侠的逻辑其实很奇怪。

然后大魔头不得不用各种下三滥的手段对付大侠,下毒,绑架,威胁,陷害,etc。就好像一个平时被宠惯了的孩子突然发现到手的玩具被别人抢了,顿时怒不可遏,耍起变扭的小性子,和好胜心,一定要夺回玩具不可。这种一根筋的人格缺陷在很多大魔头身上都可以找到:林平之,王怜花,方应看,连城璧…这告诉我们,精英教育不仅仅看重文化素质,也要关注心理健康,否则就会出邪恶的大Boss~~

可是,你不觉得这样孩子气的大魔头其实很可爱么?我也这么觉得:)

 

Part 4   江湖庙堂,家国天下

 

Part 5   英雄的归宿

人要么死了,要么老了。废话,可不就这两种结局。

江湖弟子江湖老。这句话却有两层意思。第一层,说得是江湖人的归宿也只有在江湖,不在庙堂。登上庙堂,出入公门的人已经算不上是个江湖人。因为江湖是个成王败寇,没有法纪,靠实力实现自己抱负的地方。身在公门里,就有了许多的顾忌,政治上的,法律上的。如果世道昏庸,就是同流合污。江湖人既然出身江湖,就因该像水一样,无法拘束,肆意洒脱。我看金庸和温大的书里,英雄最后总是抽身庙堂,携妻带子远走江湖的。江湖人的最终归宿,竟然还要是回到庄子的江湖里,寄情山水,饮马河川,出世多过入世的。

第二层,说的却是自古英雄同美人,不许人间见白首的悲哀。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惨死在沙滩上。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江湖的自然规律。少年郎刚入江湖的时候初生牛犊不怕虎。他想着用手中的这把宝剑去挑战某个江湖闻名的大侠。他还年轻,那个大侠却老了。他赢了那个老人,一战成名,在江湖上有了自己的名号。他开始被别人挑战。几十年以后,他死在另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剑客手上。一代代的江湖弟子就在这样的轮回里老去,或者死去。

英雄迟暮,英雄死了,然而江湖多变,江湖善忘。今日的种种功勋,明天就成了说书人响木一拍,大街传唱的故事。白骨森森,黄土一掊,曾经的天纵奇才,风华绝代,又怎么经得住江湖里的雨打风吹去?

 

TBC

十日谈第二天 罗马纪事

沿着台伯河一路走下去,依次穿过Aosta桥和Emanuele桥,隔着河可以望见圣彼得教堂的圆顶。再远一点,是蠢头蠢脑长得像个结婚蛋糕的天使堡。再远一点,夕阳残照,晚霞似血。

大概世上名城的传奇里都有这样一条河。它从洪荒中滚滚而来,不经意间汇聚天地人和。人们在岸边休养生息,开枝散叶,不多久就兴旺起来。这河总是很冷漠的样子,似乎不愿流连人间。无论怎样小心,怎样挽留,河水也会从指缝悄悄溜走,不做半点依恋的姿态。静水流深,它冷眼看一座城建起,兴旺,陷落,可笑历史轮回更替,后事又蹈了前尘的覆辙。偶尔,它也有亲狎厮近的时候。等那城里的硝烟散去,它温柔地收拢起河边的尸骨残骸,清水柔夷,仿佛情人的手,轻轻洗去那脸上的污垢和仓皇的表情。未了的心愿,飞黄腾达的梦想,它统统埋葬在身体里,携着骷髅残骸一起往末世奔流而去。

在亲近处藏一份疏离,在冷漠中留片刻温存。罗马的台伯,巴黎的塞纳,金陵的秦淮,香港的珠江,莫不如是。又或者天下的水,莫不如是。

意大利的文明始于四座城市:奢华的米兰,明丽的佛罗伦萨,沉静的威尼斯,罗马却好像一道青色的影子,始终盘亘在历史的记忆里,却看不到真实的模样。它的辉煌开始得太早,也结束得太早,于是有了英雄迟暮的伤感。它是人类历史上永远不能抹去的坐标,一座指引文明前进的丰碑。然而,历史终究要翻过这一页。今天,游客如梭徜徉在他的街道里,何尝不是带着一种名叫“吊唁”的心情?吊唁他的断壁残垣,感伤他的无名小巷。大理石映着苍白的面容,台伯河带走无声的叹息。这座城市正慢慢离开,哪怕我们伸手揽住他的腰苦苦哀求,也不过看到他决绝的背影。

我爱罗马,却是爱他血液里流淌的骠悍勇猛。传说中给兄弟喂奶的母狼,在角斗场拼杀的勇士,还有随凯撒四处征战的金戈铁马——无一不洋溢着男性的荷尔蒙。甚至这里的儿女情长也绕不开动荡时局,国仇家恨。前有基督徒和帝国禁卫军长官的倾城之恋,后有公主和路人的狭路相逢。特殊的城市里特殊的人相知相恋,结果惨淡收场。若说这个城市不适合你浓我浓,为什么他的名字偏要叫做爱情?若说他是爱神的城市,又为什么要设这许多的仇恨对立,教人不能生死相许?我诚心相问,他却不答,做高深状,一脸欠扁的模样。

台伯河蜿蜒前行,罗马城一派安详。
我点着前额,支着下巴,看流水,看夕阳。
只恨身边没有人与我分享,
又怕身边多一人打破怅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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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罗马有千面,每个人爱着的罗马不尽相同。我的眼前却总有尼禄时代的景象。斗兽场里,侍奉神的人和堕落成野兽的人,各占一边,斗在一处。焚城的冲天火焰在黑夜冉冉绽放,仿佛在绝望和尸体上开出的恶之花。这场火焰之后,罗马的辉煌就暂时落下了帷幕。仿佛三天三夜的火焰也同时耗尽了他的生命。

我想的还有,西方的文明从古希腊就有Democratie的传统,即使君主也不能随心所欲,处处有制衡权益。尼禄大概是西方历史上少有的因为一个人的喜好毁了一座城市的皇帝。虽然最后不得好死,也算是个有趣的人。

罗马Roma反过来写就是Amor,意大利语中爱情的意思。在这里即使一个人也不会寂寞,因为罗马已是最好的恋人,不弃不离,左右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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